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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既然名字在星期四的晚上想好了…

而且今天我剛好休假(明明就是被酒傷到)

所以原本打算趁著放假我來為Schnappi戶口吧…

但是我的身體和我說我沒辦法走過去(家裡和戶政事務所還算蠻近的)


也就這樣…traby要替我出征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為什麼traby還沒回來呢?

事後回來竟然發現當媽媽的不能幫自已的小孩報戶口…

天啊!我想很少人遇到這種狀況吧……

不能報戶口的原因如下:


1.結婚未滿半年(羞)

2.媽媽的戶藉不在這邊
(也就是說媽媽可以在他的戶籍地那邊幫小孩報戶口

這算不算bug的制度啊?)

也就因為如此,只能再找天我在去報戶口啦…

事實証明…有些事不男人親自出征是不行的…(這和男人有啥關係?)

話說回來…

當traby要幫shcnppai幫戶口時,我心裡的感覺是多麼想替自已的小孩報戶口…

雖說不是什麼大事,但沒去卻似乎有小小的遺憾?

結果…

老天爺再給我個機會,可以我親自替scnhappi報戶口…


補充:

被酒傷到的這天=>也剛好是報戶口的最後一天

還好因為我上面說的這個bug,即使我們之後再來報也不用罰錢…

因為戶政事務所有寫個紙條証明,意思應該就是有先來過了吧…


啊為啥「標題」要這樣寫(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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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appi,你不再是幽靈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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