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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來美國時年紀尚輕,對什麼「本土意識」與「大中華情結」並沒有特別的體認;在學校裡遇到老師同學問我是不是中國人時?我總是會簡單的說是。並不會特別去強調我是「台灣來的中國人」、或是「我是台灣人」。遇到有人好奇的問我從哪裡來時,我就直接回答「台灣」;假如有人地理概念太差,把台灣聽成「泰國」﹝Thailand﹞,我才會解釋台灣「就是那個在中國大陸旁邊的海島國家。」


     可是最近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怕」被歸類成「中國人」──意思是中國大陸來的人。


     這不是因為我的台獨意識高漲,或是我得了「恐共症」。而是近年來在這裡,中國大陸來的中國人給人的印象太差。


     我不曉得是不是文革以後,「入境隨俗」這種行為也被當成封建餘毒一樣被消滅了?不少大陸移民來到美國,還是一副「地老天荒我不改變」的態度,把在國內家鄉的種種習慣也移植過來,完全對這裡的風土人情無動於衷、就算取得了綠卡、辦到了身份、成了美國公民,還是固執的當個換湯不換藥的中國人。


      你看過在購物中心大聲喧嘩的中國人嗎?他看到商品陳列在隨手可觸之地,就任意翻弄把玩,然後隨手一扔、揚長而去。你看過在電影院裡大打手機的中國人嗎?他肆無忌憚的高談闊論,有時又欲蓋彌彰的捂著口講話,可是整個電影院裡就是藏不住他與另一個地產經紀明天要去看房子的秘密!你看過在超市挑三揀四的中國人嗎?他把人家包裝好的葡萄一袋袋打開,把小的、爛的、嘗起來酸的葡萄捏下來,然後把大的、美的、吃起來甜的葡萄裝進袋裡,就這樣拎著一袋他千挑萬選、重新打包過的葡萄去櫃台付帳。你看過在教會裡剪指甲的中國人嗎?牧師在台上講得聲嘶力竭、他也在台下剪得喀嚓有聲;當你投給他白眼時,他還理直氣狀的說:「怎地?不行麼?」你看過在公園抽煙在草坪隨地吐痰的中國人嗎?明明垃圾桶廁所就在眼前,可是他就是有辦法視而不見、然後一截煙屁股一口濃痰就這樣啪的吐在地上。你看過在All you can eat buffet打包食物回家的中國人嗎?明明店裡規定只能堂食不得外帶,他就是想來個道高一尺的夾帶出去。你看過販賣假名牌賣假煙的中國人嗎?他得意洋洋的炫耀自己的戰績,還落下一句:「美國人都是呆子!」


     還有 人對「此處不得停車」的標誌視若無睹,硬將他的「奔馳」、「寶馬」大剌剌的停在紅線旁。有人在名品店一擲千金,對店員不可一世的態度讓人看了搖頭不止。有人以現金買豪宅,然後貪小便宜的雇用非法勞工整修裝潢,到後來被舉發弄得灰頭土臉。也有人在自家宅院另闢一室,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做著於法不容的勾當,然後執法人員一來,全部瑯鐺下獄。


    這樣的中國人形象,使我不得不想與之劃清界線。


    海外華人在美國,有著一段辛酸艱苦的移民史。如今好不容易有些華人在異鄉建立了正面的形象,也在主流社會樹立起口碑,可是一口痰就可以把這些得來不易的尊重與成就給抹煞掉!


    你以為這只是未開化的鄉下人舉動嗎?上述的種種行為,在所謂的「好區富戶」中也隨處可見。有人半開完笑的說,哪個社區華人增多,房價就會先跌,因為老美「良幣被劣幣驅逐」,全搬光了;可是不要擔心,過一陣子房價又會回升,甚至後來居上,因為中國人物以類聚,相爭要搬到這裡來!就這樣,你看到富而不好禮的中國人是如何的撒下大把美鈔來換取當地人的厭惡與不屑。再也沒有這種「花錢買輕視」更讓人哭笑不得的荒謬事了。


    我不是說台灣人就比大陸人高一等;那種無法無天、視規矩法律為無物的囂張台客也不是沒有。只是隨著中國大陸政策的開放,越來越多中國人有機會出國,諸如此類的形象問題就越來越明顯。別的不說,光是在華人教會就可以常常看到令人哭笑不得的行為舉止。除了上述那種在牧師講道時剪指甲的行逕,還有在教會門口抽煙、大夥在安靜默禱時講手機、中午愛宴時插隊、還有人沒有拿到食物他就已經準備拿第二份打包、牧師在講道台下哈欠連連或是自顧自的看報紙......剛開始我真的很驚訝,為什麼有人會做出這些舉動?這種對我們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乖張行為,怎麼會有人表現得如此泰然自若、神定氣閒?他們這種神色自若的態度一度讓我錯以為自己才是那個特立獨行的人;不由得反省自己的標準與行為是否須要遷就調整?

      
     直到後來時間久了,與他們的互動瞭解加深了,才明白,他們「真的不是故意的」;他們真的不曉得這樣的行為舉止是不合宜的──對我們這些台灣人來說,那些天經地義、『禮』所當然的規矩習慣,在他們過去的生活圈子裡、國內的社會規範下,是不存在的﹝這恐怕也是為什麼中共當局急著要趕在北京奧運開始前教育北京市民國際禮節的原因之一吧!﹞。就以教會禮儀來說,那些中國大陸來的會友,有很多在國內根本沒有上過教堂,對教會崇拜這些宗教儀式一點概念也沒有。相對的,我們這些台灣人,有的縱使沒有去過教會,可是多少也聽說、也看過其他人的經驗,或是從媒體傳播上得到一點粗淺的印象,所以縱使是初來乍到也不至於過於失禮。而當那些突兀無禮的情況出現時,不明就理的人以為他們是明知故犯,也很少雞婆到肯去教育指正他們,頂多就是對他們保持敬而遠之的態度。於是大陸人依然故我、台灣人仍舊不以為然;一種對立憎嫌、不屑輕視的氣氛就瀰漫兩個族群之間。


     這使我想到早期華人移民來美的情形。白人看到那些梳著豬尾巴辮子、說著聽不懂語言的黃皮膚中國人,是不是也有類似的心態?大凡外國人觸法,本地人第一個反應絕少是設身處地的為異鄉客著想,他們看到的往往是很直接的,「那個外地人破壞了我們的規矩」、「那個外國人觸犯了我們的法律」;很少有人會這麼看:「因為他不明白」、「因為沒有人告訴他」,「所以」造成如此局面。當然,我不是在為觸法犯規的外鄉人找藉口。我一直也認為既然要在別人的土地上生存討生活,那就應該花時間下工夫去瞭解人家的生活方式與生存法則。你可以不須要完全的融入、但至少要懂得尊重遵守人家的規矩習慣。我想說的,是我們這些同為異鄉人、也曾是過路客的老移民,在這樣的問題上,能有什麼作為?至少,在教會裡,在講愛與包容的屋簷下,應該是有什麼是可以做到的吧?


     我承認,很多時候我只想與那些大陸人劃清界線,我並不想去教育他們、改造他們。但是當我越深入來思索這個問題時,我越不能對自己的處理方式理直氣壯。或許在其他地方,我能做、想做的有限,但是在教會裡,我覺得我無所遁形。面對這些「奇形怪狀」的慕道友也好、會友也好,我是否該調整自己的態度?我想到聖經中「樑木與刺」的比喻。在上帝的眼裡,到底是他們樑木粗?還是我的小刺細?曾經聽一位牧師說過:「有多少愛,就可以有多少責備。」有的時候我不願意去管閒事,「懶得去說他們」,是不是就是因為愛不夠?那位牧師又補上一句:「不過,最好的效果,永遠是愛多於責備!」乍聽之下,只覺得言之有理,反覆思索,才知行之不易。


     還是一句老話,在教會裡,只要上帝還在,人,就沒有放棄人的權利。我如此勉勵自己。我期待,有一天,無論是台灣人、是大陸人,只要是華人,都能在這裡樹立正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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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