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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聽到「家庭旅館」這名詞的時候,我以為是像「民宿」或YMCA之類的家庭招待所。


       後來才知道「家庭旅館」是許多大陸新移民的暫時棲身之處。一間外觀看起來普普通通的民房;裡面住著好幾位房客──這裡是以「十」為單位。他們租的不是房間,而是床位──無論是客廳、臥室,甚至是車庫,一張行軍床或是一床棉被,一天繳個十塊錢﹝競爭強的地區也有六塊、八塊的行情﹞便能倒頭就睡。這些「房客」常常更換,有的住了幾天就到外州打工去了;有的晚上做大夜班白天才來睡覺,有的待了幾星期後突然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實際上,也沒有人在意。


       住在家庭旅館裡的有男有女,人人都是過客。大家共用一間廚房、共用一間﹝或幾間﹞浴室、共看一台電視。大多數的房東並不住在家庭旅館,﹝事實上有些所謂的「房東」其實也是房客。真正的屋主可能被蒙在鼓裡,不曉得自己租出去的房子成了旅館,他一個月所收到的租金還比不上「二房東」所賺的夜宿費哩!﹞因此裡面的生態環境完全是適者生存,抱怨與投訴是沒有管道的──各人想辦法顧好自己的行李、想辦法輪流使用浴室,想辦法達成協議決定看那個電視頻道,想辦法在睡覺前佔到一個爐頭為自己下一碗麵吃。


      這些房客往往都有一個共同的夢想:辦身份或找工。許多人在家鄉借了一大筆錢才能上得了飛機,一落地就忙著找移民律師辦政治蔽護,不然就是找職業介紹所問工作。運氣好的辦得了身份,辛苦掙錢幾年後一家團圓;運氣差的面試不過逾期居留,家鄉的債還不了,留下來成了黑戶。沒有身份打工忍氣吞聲的被老闆壓榨,不然就是孤注一擲,想靠參加賭城發財團翻身,有的女移民不得已下海出賣肉體,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


      我是在寫小說嗎?不是,這不是想像的移民故事。這是美國新移民史裡灰暗隱晦的一頁。其實「家庭旅館」的現象存在已久,只是一直不為人所注意。這些家庭旅館其實在華人聚集的城市裡到處都有;有的不曉得已經「接待」過多少過客。對像我們這種「正規移民」、或是合法留學生來說,那是另一個世界。他們算是現代版的「大隱隱於市」,婚姻介紹所、職業仲介處、移民律師樓是他們最常出入的地方。這些人懷抱著一個美國夢,夜裡甘心屈就在一張行軍床上,與陌生人共用一間廁所,他們在國內有家有室、有兒有女;來到美國,他們的身份就不再重要,他們的名字也不再被記念:有人被稱為「福州陳」、有人被叫做「上海劉」、有人被喚做「瀋陽來的小李」、有人是「山東的葉大姐」......只有在教會裡,他們才被親切的喚做「陳弟兄」、「葉姐妹」。


       是的,教會。若不是因此教會向這些人敞開福音的門,熱心的接待他們;我也不會有機會接觸到所謂的「家庭旅館」。


     ﹝ 記得有一陣子,教會突然人數倍增,一大群「饑渴慕義」的大陸同胞蜂擁而來。他們熱切的參加各種聚會、認真的研究聖經、迫不及待的要求受洗、爭先恐後的搶著服事。一時教會傳道、同工信心大受激勵,以為等候多時的復興終於臨到,紛紛額手慶賀,開心不已。結果後來才明白,這些「復興」背後有著「辦身份」的動機──那些不肖的移民律師為了讓申請人在法官面前「看起來像真基督徒」,要求他們到教會去「學習觀摩」,把聖經道理讀熟,最好能參與各項活動,好向教會要求出示證明,增加移民面試過關的機會。請參看
WWJD 與炎涼 二文﹞


      老實說,當這些人湧入教會時,一開始我對他們持著很深的偏見與不屑。從小在教會長大的我,對「教會是神的殿」有著根深柢固的觀念。人到教會裡怎麼可以心存不正,利用信仰來達成私利呢?他們這樣做是把教會人士都當成濫好人嗎?覺得教會能讓他們予取予求嗎?這樣的想法讓我對這些人很不以為然,覺得他們就是那些「麥田裡的粺子」。


      直到我第一次進入家庭旅館、親眼看見裡面的生活時,我才改變了我的觀念。那時教會牧師常去探訪家庭旅館的
房客,邀請他們來教會。我在心不甘情不願的心情下跟著去探訪﹝牧師的話要順服嘛!雖然明知道他們來還不是另有目的。﹞,一進門,就聞到一股混合著香煙、鞋子、煮過的食物的味道:那是來自不同地方、不同生活習慣、不同飲食喜好的人共處一室所發出的異味。裡面有人在看電視、有人在煮東西,也有人就躺在地上裹著被睡覺。一間偌大的房子裡,我感受不到一絲家的溫暖。


       「這就是傳說中的家庭旅館.....」我的心被震撼了。


        我想到自己的移民路。同樣是來美國,有人卻是住在家庭旅館裡,睡在地板上。這不是「家庭」,也稱不上是「旅館」,可是它卻是許多人每天要回來的地方。我覺得以前的自己太膚淺、太幼稚、也太自以為義了。我是站在一個優勢、高姿態的地位來看這些家庭旅館的人;我沒有想到,這些就是耶穌所講的「失喪的人」。他們就是聖經裡所說的,「羊圈外的羊」。不管他們來美國的過程是否合法、來教會的動機是否單純,耶穌要我們接待的,不就是這些「弱勢的人」嗎`?


      人,不管是旅行也好、流浪也好,都會有想家的時候。教會是神的殿,更是神的家;讓這些居無定所的人來教會,感受到「家」的溫暖,哪怕他們是過客、是寄居的、是來佔便宜的、是來拿好處的又如何呢?當初跟隨耶穌上山下海的那些群眾,不也有很多是衝著有餅吃而來的?耶穌難道不知道嗎?祂不也是一樣接納了他們?


      隨著靠宗教蔽護辦身份的熱潮減退,家庭旅館成員上教會的盛況也不如從前。但這不代表家庭旅館已從華人社區消失;仍然有許多人一天十塊錢的睡在行軍床上。每當我想起第一次進入家庭旅館的那一幕,那股濃重的味道就好像又浮現出來。人,真的不但要感恩,也要懂得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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