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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洛杉磯時報LA Times讀到一則新聞:上週六一位墨西哥裔的阿媽帶著一個多月大的孫子坐飛機。在做安檢時,聽不懂英文的阿媽只見其他人把身上的東西一股腦兒的放在盒子裡過輸送帶去照X光,於是她也有樣學樣的把隨身物放到盒子裡──包括她那才幾個月大的寶貝孫子。等到安檢人員發現時才連忙把盒子拉出來。於是現場一片混亂;急救人員要將小孩送醫院,英文不通、搞不清楚孫子為什麼被抱走的阿媽抓狂的跟現場人員拉拉扯扯搶小孩......


        幸好小孩送醫檢查後並無異狀;阿媽與金孫總算平安上飛機。這場烏龍鬧劇就算喜劇收場了。洛杉磯機場安檢單位宣稱,經過此事件後,除了加強對非英語乘客的協助,也會設法加增物件通過X光時的宣導,例如設置看板:「請勿將小孩送上X光的輸送帶!」


        當時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第一個反應是大笑:「怎麼會有這麼扯的事呀?」怎麼會有人把小孩送去「照X光」哩?可是後來再想想,其實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對我們來說,旅行搭飛機或許是件稀鬆平常的事,就算不曾坐過飛機,也有「常識」知道小孩不是屬於應該送入X光機器裡的「隨身物件」。可是對一個語言不通、教育程度有限,甚至一輩子沒搭過飛機的老人家來說,這些所謂的common sense是不曾出現在她的生活經驗與常識認知裡的。不要說是這位墨西哥阿媽了,早期的移民,不就有很多初來新大陸時不會用抽水馬桶的嗎?還有更早的時候,一些偏遠地區的百姓對相機啦!電視啦!甚至收音機這些「高科技產物」不也是一知半解,甚至視為「洪水猛獸」不敢嘗試,深怕自己的魂魄給這些黑盒子「勾了去」!


       對機場安檢程序如此、對科技產物如此,其實,更深的一層來看,在某些人來說,一些理所當然的價值觀、道德觀可能也是屬於「天外之物」。你以為上銀行郵局就該乖乖排隊,可有人就大喇喇的插隊搶先;你以為在某些安靜的場合就該降低音量、放輕腳步,可有人就愛對著手機高談闊論、縱容小孩奔跑喧鬧;你以為朋友之妻不可欺,可是有人就喜歡成為第三者,還振振有詞的說是「追求真愛」;你以為犯了錯就要勇於承認,可是就有人宣稱「除非法庭判我有罪否則我仍是無罪」......這些或許在我們生命中已經根深柢固的觀念與想法,在一些人、一些團體中可能是不存在的。可能是他們的爸媽從小沒教,也可能是學校裡老師沒講,更有可能是在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裡,壓根就不重視不在乎這些「基礎的應該」。


        碰到一個把小孩送進X光機器裡的阿媽固然危險,不過,在我看來,遇著一個把禮義廉恥都送進垃圾桶的人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更大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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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